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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安排

时间:2021-03-03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学校不断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毕业生学业与学位授予标准。根据《黄河科技学院课程重实施办法(试行)》(院政【2019】148号)”文件规定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课程及报名对象

1、重修课程(未开课的课程不安排重修)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正常开出的课程(不包含公选课、经典阅读等课程)

2、重修对象: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因课程(含双学位课程)考核或补考后不及格者(包括课程考试有缺考或违纪、作弊者);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因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造成的应修课程未修者;补考学分大于学位授予规定学分者等。

3、包括:2019届、2020届未毕业的学生。

以上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重修手续。

二、重修时间

3月15日(第3周)-本学期末。

三、重修学分要求

每名学生所报重修课程学分+本学期所有课程学分,总数超过32学分。超过规定学分者重修课程学分无效,请各学部(院)严格把关。

四、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重修以跟班重修方式为主,即重修学生插班到对应的课程教

学班学习。

2、单开班重修:同一课程参加重修的学生人数达30人以上时,可由开课部

门申请单独开班重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上课。

相关要求

1、由学部(院)通知到每位符合重修条件的生,讲明学校的重修政策和时间安排

2、学部(院)统计每门重修课程学生信息,统计格式见“附件1:重修学生名单统计表”,统计后在3月10日前将电子表发给教务科研处张老师,同时在3月14日前完成学生重修缴费后开始重修学习

 

各教学单位要通知到每位相关学生,及时查看自己的学业成绩和所获学分,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积极开展重修学习,确保顺利完完学业。

 

教务科研处  

202133

附件1:重修学生名单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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