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业务处室:
为保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一)制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要求
各学部(院)严格按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认真核对无误后,从教务系统打印《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经主管部(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科研处教务科备案。(特别注意:分类必修和集中实践环节两类课程,及上学期因疫情应开而未开的课程,要合理科学安排。)
(二)制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方法
各学部(院)安排学期教学执行计划采用复制的方式 (新专业需逐条录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务必严格按照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再次进行核对,确保开课信息准确。
(三)制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规范
安排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时,以下字段应特别注意,要严格按照格式规范填写。
1.周学时/周数:一般理论课格式为“x.0-0.0”(长度7位),x表示周学时,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实践课格式为“+y”,y表示“周数”;
2.起止周:必须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必须与实际开课起止周一致,否则将影响课表的准确性;
3.开课部门:学部(院)安排教学计划,所有课程的开课部门必须是本学部(院);
4.课程性质、学分、总学时、开课学期:根据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务必填写准确。
(四)制定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时间
2022年4月20日—5月8日。
(五)其他
各学部(院)应依据《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如有调整,履行手续进行备案。无论如何调整,毕业条件都保持不变。
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选课安排
(一)选课时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选课时间:2022年5月16—22日。所有普招本科生(含专升本)的选修课和分方向的必修课必须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选课。
(二)选课指导
各学部(院)要提前进行选课宣讲,指导、帮助学生制订合理的学习计划,同时,为学生选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学生应根据《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业导师意见和自己的实际学习情况,科学、合理选课,确保修够毕业学分。
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师聘任、教学任务安排
(一)教师聘任要求
各学部(院)要按照主讲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聘任专、兼职教师,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
(二)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
各教学单位要按时、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和工作量,同时要兼顾必修课、选修课合理搭配。
(三)教学任务安排
各学部(院)务必将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到教务系统中。
(四)教学任务安排时间
2022年5月23日—6月6日。
四、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排课数据初始化工作安排
排课数据初始化工作将在2022年6月7日进行,各学部(院)务必在6月7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五、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编排
各学部(院)要严格遵循《黄河科技学院课程表编排规则》,科学、合理编排课程表,优化配置、有效利用教育教学资源,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6月7日—放假前,课程表编排完毕,须准确无误。届时,课程表将导入翻转校园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