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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3-03-20  作者:  点击:

各学部(

为了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现根据《创新性选修课程学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2019级在校本科生和2021级专升本

二、申请和认定时间3月21日-4月20

三、日程安排

1、学生网上申请时间:3月21日4 10(通知学生收集、整理自己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并在翻转校园的创新学分模块登陆申请,上传证书扫描件;原件备学部(院)审核,申请流程见“附件2:学生端—创新学分线上申请流程”。

2、学部(审核:4月11-20创新学分审核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学部(创新领导小组根据“创新性选修课程学分认定标准草案(试行)”“附表1”,对学生在线申请的证件一一进行审核,审核流程见“附件3:学部(院)管理员端—线上审核创新学分流程”筛查出来的假证和不符合创新学分认定标准的证件,线上审核为“不通过”

3、421-25日学部(院)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将按专业、按比例对学生证件进行抽查

4、4月26日,学校将无疑义的学生学分结果导入教务系统。

四、注意事项

1、创新学分申请日期410日截止后,过期不再处理请各学部(一定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时线上申请

2、各学部(要严格按照创新性选修课程学分认定标准草案(试行)认真审核,若教务科研处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作假或者与标准不一致,未认真审核现象,将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严肃处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3、对在创新性学分认定过程中,学部(不能认定真假的证书或项目不得审核通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2023届毕业生创新学分按时录入教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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