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满足2025年毕业生重修课程需求,根据《黄河科技学院课程重修实施办法》(院政〔2022〕23号),现将2024-2025学年寒假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及课程
1、重修对象:2025年本科、专科、专升本和辅修学位毕业生;结业离校两年内(2023年、2024年)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
2、重修课程:理论课(不含实训、实验、实践、毕业设计等必须在校内完成的课程)。
注:因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造成课程应修而未修者,应一并报名学习。凡不符合报名重修(补修)条件的学生参加重修,取得的成绩无效,不作为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的依据。
二、重修时间
2025年1月13日—2月16日。
三、重修方式
线上教学+辅导+自修。
四、重修学分限制
本次重修课程学分之和不超过12学分。
五、重修报名流程
1、学生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9日。具体操作流程见《学生重修(补修)网上报名流程》(附件1)。
2、学部(院)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时间:2025年1月10日。具体操作流程见《学部(院)管理员重修(补修)操作流程》(附件2)。
3、学生交费时间:2025年1月10日—13日。
六、相关要求
(一)学部(院)
1、学部(院)负责通知到每位符合重修条件的学生,宣讲学校的重修文件(院政〔2022〕23号)精神和要求,并解释学生的疑问等。
2、重修资格和课程信息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各学部(院)要认真审核每位报名重修学生的重修资格和课程信息,学部(院)从翻转校园中导出审核后的学生重修信息汇总表,并经学部(院)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和主管教学部(院)长审核后签字,报教育教学中心备案。
3、往届生报名重修,需填写《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学部(院)审核,经学部(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重修。
4、学生重修缴费成功后,学部(院)及时通知学生上课等相关事宜。
5、学部(院)要统筹做好寒假重修的整体教学安排,相同课程合班上课,同时做好督导检查,公共课与公共教学部(教研室)对接,确保寒假重修工作顺利开展。
(二)任课教师
1、在学习中心中上传学习资源和资料,供学生学习使用。
2、线上教学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3,课下学习任务、辅导、作业等不少于总学时的2/3。
3、课程重修结束后,将每个学生填写的《重修(补修)上课记录表》收齐,并送至学部(院)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办公室留存。
4、重修(补修)课程考核需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相关要求进行,并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
(三)学生
1、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重修。报名前,学生可在正方教务系统网页查询个人成绩,明确需要重修的课程及学分。如正方教务系统网页中的个别课程未在翻转校园重修报名中显示,及时到学部(院)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办公室处理。
2、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入伍退伍等学籍异动需补修者,主动联系学部(院)相关管理人员,查看相应的教学计划,明确需要补修的课程,并在翻转校园重修报名平台中进行报名。
3、往届生报名重修,需填写《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至学部(院)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
4、2025年1月14日前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报名。
5、每次上课学生需填写《重修(补修)上课记录表》(附件4),重修结束后,将上课记录表交任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