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客观收集和掌握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深化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的参与作用,现结合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系统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信息员的选聘条件
(一)每个教学班推选1-2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教学信息员。
(二)信息员应由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的学生担任。
(三)信息员要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够代表同学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员应该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还应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收集、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教学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考试、毕业设计、教材使用等)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收集、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按要求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附件),每两周一次上报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并随时向学校教学督导室反映教学环节和学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信息员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学校教学督导室的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教学督导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对教学信息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进行总结、交流工作情况。
(二)学校教学督导室对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年选聘一次,由院(部)推荐,经学校教学督导室审核同意后聘任。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待,各院(部)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或素质拓展学分评定中对担任学校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应适当加分。
(五)教学督导室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档案和工作档案,并对其保密。
(六)对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黄河科技学院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能按教学督导办公室要求开展工作的信息员将予以解聘。
四、信息员的工作考核
(一)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会的信息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对经常不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的将予以解聘。
(二)学校教学督导室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于提供有价值信息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对编造虚假信息,或故意散布诋毁学校和教师声誉信息的信息员,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解聘。
(三)根据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总评,按信息员总数20%比例评出优秀教学信息员进行表彰。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是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各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应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给他们的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以便教学信息畅通,促使学校的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五、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