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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

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讨课”课程建设立项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2-03-09  作者:桑亚辉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经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同意,《走进大学的殿堂》、《建筑之路初探》等15门课程,《创意立裁》、《后期合成8门课程,分别作为2021-2022学年第学期“新生研讨课”与“高年级研讨课”建设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研讨课

(一)教学目标

“研究”和“讨论”为主要教学方式,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使新生认识和了解大学资源、大学学习特点,体验自主探索与合作研究的学习方式;使新生从整体上初步认知学科、专业知识体系以及相关前沿问题;促进新生思维方式、思想观念转变及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增强其求知欲、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新生的后续学习及长期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课程内涵

“新生研讨课”不属于“基础课”,也不属于“专业课”;不属于“概论课”、“引论课”,也不属于“综合课”;不属于“科普课”,也不属于“顶峰课”,而是“以问题为中心,引导新生转变学习观念、形成良好学习方法”的关于学习方法、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适应性训练的课程。通过“新生研讨课”,可以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但主要目的不是接受某一方面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会研究,注重学生主动探索和质疑、批判精神的养成,注重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做判断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课程模式

1.课程内容

围绕相对稳定的专题展开,避免讲座式串讲;课程专题广度可涉及一个或多个学术领域,深度介于科普与专业课程之间;建议结合授课教师的研究经历,选择教师自身擅长较为具体的专题,鼓励选择交叉学科专题

2.教学对象

全校大一普通本科学(非“专升本”新生),原则上每门课选课人数为30-35人

3.教学方式

教师引导下,以小组合作的方式围绕专题或具体问题开展学习,鼓励教师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学校不做硬性规定

4.考评方式

根据学生勤、作业、课堂及课外实践表现等,区分为 “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评价记入学生成绩单

5.学时、学分

每门课程1-1.5学分,每学分对应16学时。

二、高年级研讨课

(一)教学目标

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前提下,深化学生对专业理念的认识、拓展专业视野,提升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整体专业素养,培养其研究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重视其批判性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内涵

高年级研讨课是我校针对大学二年级以上学生开设的研究性课程,是我校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理念与新生研讨课有较高的相似性,即改变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以“研究”与“讨论”的方式组织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自主探索、合作研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质疑、批判、创新的精神与综合实践能力。

高年级的学生已基本完成了“大学生”身份的转变,专业上已具备一定的知识基础,形成了初步的专业理念,基于此,高年级研讨课侧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性”,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更加丰富的理论知识视野、相对完善的知识结构与体系、专业相关工作与研究工作的实践能力以及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为实现这一教学宗旨,高年级研讨课作为一种载体,提供给学生研究、探索、交流学习与实践的平台,为学生自身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课程模式

1.课程内容

依据高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知识基础的特点,结合文理科的不同学科特点,设计符合学生实际水平和学科特点的课程内容和研究问题,研究问题应注意关联性,以层层深入、环环相扣、形成体系为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吸引学生主动参与,既要避免内容深度不足,也要避免专业性过强,远远超出学生实际水平。针对本科生注重专业基础的特点,确保内容正确,选材适当,结构合理,确保基础性、逻辑性,体现前沿性,通过学科比较、学科交叉,寻找学科知识生长点。

2.教学对象

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3.课程形式

面向大二以上学生开设的研究型课程。目前分两种开课形式:一种是依托专业课和自然班级进行,按一定比例设计研讨环节,针对大学二年级以上(包括大学二年级)学生均可开设,课堂人数不宜过多,便于小组讨论,如果一名教师同时在多个自然班上课,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自然班作为研讨课班级,研讨学时占总学时的40%以上;另一种是小班教学模式,为创新选修课,总学时为16小时,学分为1学分,主要针对大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

4.教学方式

教学方法的选择要体现“研究”、“讨论”的精神,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收集信息、分析信息、整合信息、交流信息、做出决策,可使用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教学方法的运用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学科内容的特点。原则上依托专业课开课的课程,讲授学时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50%,保证师生研讨学时的比例占总学时40%以上;小班教学课程主要采取研讨方式。

5.考评方式

课程考核以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一般不以一次性笔试作为课程考核成绩,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考评方案应具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三、教师角色

教师应将自身定位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推动者和帮助者,课程与教学的设计者、实践者和研究者。在研讨教学环节上,教师主要任务是设计问题、引发思考、组织讨论、质疑反问,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质疑、合作、创新的精神。课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深入思考、自主学习、合作研究和集体研讨,重视学生的课外阅读、实验、实习、社会调查、作业等教学环节。同时,教师应通过对自身教学的反思,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同行中互相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推广教学经验。

四、教学组织与实施

(一)学院层面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研讨课的建设工作,做好相应教学设施与教学时间的保障。对于新生研讨课,向学生讲清楚课程的性质、意义和教改目的,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2.各学院应大力支持试点教师做好“研讨课”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把创建“研讨课”和培养“教学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一流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紧密结合,在学校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工作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3.学院督导应按照任课教师提交的《研讨课方案设计及授课计划》,深入“研讨课”课堂,做到“研讨课”督导全覆盖。每学期末,提交本学院开设的所有研讨课课程的总结报告(附听课评议表复印件一份),交教务科研处备案,学院自行留存原件。

4.院(系)、教研室积极培训新开课教师。

(二)学校层面

1.学校批准公布的“新生研讨课”与“高年级研讨课”是我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经费和课时核减(补助)以及过程考核等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改革成果可参评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学校对研讨课的开发和开除情况,作为教学单位教学改革成果评价的参考依据之一。

2.学生获得的“新生研讨课”和小班制高年级研讨课学分,计入创新型选修课学分。教师开设的新生研讨课单独计入教学工作量,新生研讨课和高年级研讨课研讨学时,按1.5倍系数给予课时酬金(高年级研讨课学生人数系数一律为1.0)。

3.本项教学改革,列入试点单位和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

4.对于积极投入研讨课课程开发与建设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学校将按学期进行表彰。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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